农村土地继承权该如何继承?
我家在农村有一些土地,最近家里老人身体不太好,我就想到土地继承的问题。不太清楚像耕地、宅基地这些在法律上到底怎么继承。想了解下自己有没有资格继承,具体要办哪些手续,希望能有人给详细说说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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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的继承问题,主要涉及耕地和宅基地两方面,且它们的继承方式有所不同。 首先说耕地。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只要家庭中还有人在世,并且户口仍然是农业户口,那么这个家庭就可以继续耕种这块耕地。这是因为耕地的承包是以整个家庭为主体的,个别家庭成员的离世不影响家庭对耕地的承包权。例如,老张一家以家庭名义承包了村里的几亩耕地,老张去世后,他的儿子只要户口还在村里,就可以继续耕种。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这种家庭承包方式保障了农民对耕地的持续使用。但如果家里人都去世了,并且户口都变成了非农业户口,那么按照规定,这块耕地就得交还给村里。 再讲讲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本身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上盖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比如老李在宅基地上盖了房子,他去世后,子女可以继承房子。如果继承人想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就得去村里重新申请一份宅基地使用权证,经过村里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够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林地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在承包期限内可以继续承包。这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中有明确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 另外,要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在承包期内有权继续享有。 相关概念: 家庭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承包经营的一种方式。 四荒土地: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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