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死亡后宅基地该如何继承?


首先要明确一点,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本身不能作为遗产直接被继承 。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其个人合法财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当宅基地上存在合法建造的房屋时,继承人通过继承房屋从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在不同情况下,宅基地的继承会有所不同: 如果子女和父母没有分户,且子女仍然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子女在继承房屋的同时,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按照规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要是子女已经和父母分户,并且本身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宅基地,按照《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的规定,这种情况下通常无法再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房屋存在期间,可继续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不过房屋不能翻建、扩建等,等房屋自然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另外,如果子女户口已经迁走,转为城镇户口,同样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从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不过在房屋因自然原因损坏后,不能对房屋进行重建、翻修等大规模改造,待房屋灭失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宅基地继承过户基本流程如下: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接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死亡证明、本人身份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宅基地上房屋的产权证明等,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者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申请,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相关概念: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及少数城镇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