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去世后,房屋该怎么继承呢?


当户主去世后,房屋的继承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具体方式,主要遵循以下规则: ### 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 如果户主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房屋继承。遗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意思表示,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应当按照遗嘱执行。例如,遗嘱明确表示房屋由某个子女继承,那么该子女就有权获得房屋。另外,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签订了协议,约定由他人对其进行扶养,而在其去世后将房屋等财产遗赠给扶养人,那么就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法定继承) 如果户主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房屋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进行处分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 - **确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例如,户主去世后,其配偶、子女和父母都在世,那么房屋将由他们共同继承。 - **遗产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房屋继承的具体流程 在确定了继承方式和继承人后,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来完成房屋的继承: - **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资格等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公证书。 -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继承人持继承权公证书、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的产权变更到自己名下。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房屋继承过程中,可能还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