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中赠与的财产是否可以撤销?

我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里面约定把一套房子赠与孩子。现在我经济状况变差,生活有些困难,想撤销这个赠与。不知道在法律上,离婚协议里这种赠与财产的情况能不能撤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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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赠与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协议中赠与的财产能否撤销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赠与合同的一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通常情况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然而,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和普通的赠与合同有所不同。离婚协议往往是一个综合性的协议,它不仅涉及到财产的赠与,还涉及到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等多方面的内容。这些条款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制约,构成了一个整体。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基于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这一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的撤销问题,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赠与人仅仅因为自身经济状况变化等原因,没有法定的撤销事由,一般是不允许撤销赠与的。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是对自己权利义务的一种处分。一旦双方签字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就生效了,双方都应当遵守协议的约定。 不过,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离婚协议,那么受损害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这里的撤销是对整个离婚协议的撤销,而不仅仅是对赠与条款的撤销。如果离婚协议被撤销,赠与条款自然也失去了效力。 另外,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中赠与的财产能否撤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为了维护离婚协议的稳定性和公信力,没有法定事由是不能随意撤销的。但如果存在法定的撤销情形,赠与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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