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东西可以追回吗?
我之前把一些贵重物品赠与了别人,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我想把这些东西要回来。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我有没有这个权利,不知道赠与出去的东西到底还能不能追回,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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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行为。关于赠与是否可以追回,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后,赠与人不能随意要回赠与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赠与的财产还没有转移所有权,比如没有完成交付或者过户等手续,除了特殊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即使财产所有权已经转移,赠与人也有权追回赠与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此外,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也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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