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残保金属于税金及附加吗?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对残保金的会计处理不太清楚。不知道残保金是不是和税金及附加一样,在会计核算上能归到这一类。我想弄明白它们之间的关系,以便正确进行财务记账和税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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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残保金核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残保金并不属于税金及附加。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税金及附加和残保金的概念。税金及附加是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核算的是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这些税费通常是基于企业的销售、经营等行为产生的,与企业在市场中的交易活动密切相关。 而残保金,全称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它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其设立目的主要是推动社会各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的就业权益保障。 从会计处理角度看,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残保金不在这个核算范围内,一般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在税务规定方面,税金及附加所包含的税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等税种时有不同的扣除规定和计算方式。而残保金是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所以,无论是从概念、会计处理还是税务规定等方面来看,残保金都不属于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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