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再去住院是否可以?

我之前遭遇了一起事故,当时没觉得有多严重就没去医院,现在事故认定书已经下来了,可身体却越来越不舒服,感觉需要住院治疗。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去住院啊?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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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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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故认定书下来之后再去住院,通常是可以的。不过,这里涉及到一些法律层面的要点需要我们清楚。 首先,我们得明白事故认定书的作用。它是由交通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调查以及相关证据,对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作出的一种认定文书。事故认定书主要是对事故发生时的情况进行认定,确定各方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但它并不限制当事人后续就医的权利。 从法律依据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就表明,只要是因为该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受害人就有权利主张相应的赔偿,而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属于合理费用范畴。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麻烦。比如,需要证明住院与之前的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因为时间间隔可能会让责任方或者保险公司对住院的必要性和关联性产生质疑。所以,建议在感觉身体不适打算住院时,及时联系事故的责任方和处理该事故的相关部门,并保留好所有与此次事故和治疗相关的证据,像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以便在后续主张赔偿时能够顺利举证。如果责任方或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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