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风患者可以申请离婚吗?


从法律层面来看,痛风本身并非是判定是否可以申请离婚的直接因素。离婚是夫妻双方在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在我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妥当后,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只要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并且能就相关问题协商好,不管一方是否患有痛风,都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则是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时,另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如果仅以对方患有痛风为由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通常不会仅以此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如果因为痛风这一情况,导致夫妻之间矛盾不断,进而使夫妻感情受到严重影响,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且有相关证据证明,那么在调解无效时,法院也可能会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