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患精神病是否可以申请离婚?


配偶患精神病是可以申请离婚的。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法定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对于配偶患精神病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其精神正常时,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可前往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但如果配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于其无法准确清晰表达自己真实意愿,就不能进行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若因为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比如因精神病的原因致使双方无法正常共同生活、履行夫妻义务等,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在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精神病人是无诉讼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并且在正式离婚前,通常应当首先变更监护人,因为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通常是其配偶。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商量好,对离婚相关的各种事情达成一致,然后去民政部门办手续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由法院来审理,通过调解或者判决来决定是否准许离婚。 间歇性精神病:是一种精神疾病状态,患者的精神状态有时正常,有时不正常。 无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没办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限制行为能力:是指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只能进行与自己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