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马上就能办理的吗?
我和另一半商量好了要协议离婚,本来想着去了民政局就能把手续办了,可听朋友说没那么简单。我就想知道协议离婚是不是马上就能办理,还是有其他流程和时间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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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并不是马上就能办理的。在理解这一点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的概念。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是协议离婚的基本要求,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得先有书面的离婚协议。 而更为关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原件退还当事人。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个三十日的冷静期就是导致协议离婚不能马上办理的重要因素。 在冷静期届满后,夫妻双方还需要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整个协议离婚的流程下来,至少需要三十天的时间,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还存在一方撤回申请导致离婚无法办理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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