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死了由谁还钱?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给别人,但是最近听说对方去世了。我现在特别着急,不知道这钱还能不能要回来。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到底该由谁来还钱呢?是他的家人,还是有其他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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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欠债人去世后,还钱的主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要判断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世的配偶是有偿还义务的。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产生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经营生意所欠的钱等。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对共同债务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要求配偶一方偿还全部债务。 其次,如果是家庭共同债务,家庭成员有偿还责任。家庭共同债务通常是为了整个家庭的利益而产生的债务。 然后,再看欠债人的遗产情况。如果欠债人有遗产,那么继承了遗产的继承人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这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例如,欠债人遗产价值10万元,债务是15万元,那么继承人只需在10万元范围内偿还,超出的5万元,继承人没有必须偿还的义务,除非其自愿偿还。 另外,如果有担保人,在欠债人去世后,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连带清偿责任: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债务。 遗产实际价值: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经过评估后的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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