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死了还能追回欠款吗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给别人,但是最近这人突然去世了。我现在很着急,想知道我这钱还能不能追回来啊?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有哪些途径可以尝试去追回欠款,要是对方没有遗产或者继承人不愿意还,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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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死了,欠款还是有可能追回的。 首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这就是说,如果欠债人有遗产,并且有继承人继承了遗产,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欠款。比如,欠债人留下价值10万元的遗产,欠你8万元,继承人继承了这10万元遗产,就应当偿还你8万元欠款。要是遗产价值只有5万元,继承人在5万元范围内偿还即可,超出的3万元,继承人不愿意还的话,法律也不强求。 其次,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即使欠债人去世,其配偶也有责任偿还债务。比如,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钱用于家庭购买生活用品、孩子上学等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要偿还。 另外,如果债务有保证人,在欠债人死亡且没有遗产偿还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偿还欠款。 如果既没有遗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又没有保证人,那么这笔债权债务关系通常就消灭了,欠款很难追回。 相关概念: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保证责任:保证人按照约定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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