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患有精神病是否能要求离婚?
我伴侣患有精神病,日常相处中我承受了很大压力,不仅要照顾其生活,还要面对各种突发状况。我现在想离婚,但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是否允许,想了解一下一方患有精神病时,另一方能不能要求离婚。
展开


从法律层面来看,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在法律上,判断能否离婚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对于一方患有精神病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处理这类离婚案件时,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是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才发现且经治疗无法痊愈,那么另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法院通常会认定符合感情破裂的条件。若婚前就知晓对方有精神病仍与之结婚,婚后因病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持离婚,也可能会得到法院支持。而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患精神病且久治不愈的情况,法院同样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调解无效后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此外,在诉讼离婚过程中,由于精神病患者可能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所以一般会为其指定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也会充分考虑精神病患者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给予适当的照顾。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