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精神疾病是否能离婚?
我伴侣有精神疾病,日常相处中面临很多困难,生活压力很大。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和伴侣离婚,离婚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有哪些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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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精神疾病是能离婚的,但在法律上有比较特殊的规定和程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中关于离婚的基础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是一般情况下离婚的法律依据,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标准。 当一方有精神疾病时,离婚情况就会有所不同。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的时候,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而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就不能通过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因为这类病人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不能亲自签订离婚协议。在诉讼离婚中,需要先确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一般来说,其配偶不能作为监护人,要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担任。然后由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精神病人参与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更加谨慎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通常会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双方婚前感情基础、婚后相处情况等因素。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也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会适当照顾精神病人一方的权益,以保障其今后的生活。 总之,一方有精神疾病是可以离婚的,但具体的方式和程序要根据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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