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精神病,妻子能要求离婚吗?
我丈夫患有精神病,这些年他的病情时好时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家庭氛围也变得压抑。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想知道在法律上我能不能要求和他离婚,具体有哪些规定和流程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妻子是可以要求和患有精神病的丈夫离婚的。首先,婚姻自由包含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不过涉及到一方患有精神病这种特殊情况时,处理方式会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况,如果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司法实践中,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会有多种考量因素。若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般会被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当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此外,因为精神病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离婚诉讼中,需要为其指定法定代理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其参加诉讼。而且在离婚时,要妥善安排好精神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也注重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