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广西意定监护人是否可以要求合理报酬?

我在广西,之前和人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现在我作为监护人付出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照顾被监护人。我想了解下,在广西的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向被监护人或者其家属要求合理的报酬呢?
展开 view-more
  • #意定监护报酬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广西,意定监护人是可以要求合理报酬的。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意定监护人是否可以要求报酬,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意定监护协议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双方在意定监护协议中约定了监护人可以获得合理报酬,那么该约定是合法有效的,监护人有权按照协议要求获得报酬。 同时,在广西,从实际情况出发,意定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的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比如,要照顾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为被监护人提供医疗护理等服务,还要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事务等。这些付出理应得到相应的回报。所以,即便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报酬,在某些情况下,基于公平原则,监护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合理报酬。比如当监护事务的负担明显超出了一般人的预期,且监护人因此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等。不过,这种情况下要求报酬,需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付出以及所主张报酬的合理性。总之,广西意定监护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求合理报酬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