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担保人对债务人是否有追偿权?

我给朋友做了债务担保,朋友现在还不上钱,我帮他把钱还了。我想知道,我有没有权利向朋友追偿这笔钱?我在什么情况下能行使这个权利,又该怎么去追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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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追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担保人对债务人是享有追偿权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担保人追偿权的概念。担保人的追偿权,简单来说,就是当担保人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了债务或者承担了责任之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讨自己替债务人偿还的那部分款项。这是法律赋予担保人的一种权利,目的是保障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一条文为担保人的追偿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只要担保人已经按照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那么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就可以依据该条文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一,担保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这意味着担保人已经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比如支付了欠款、利息等。其二,债务人因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免责。即由于担保人的代偿行为,使得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得以消除。其三,担保人的追偿权范围应以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为限。例如,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了10万元的债务,那么他最多只能向债务人追偿10万元。 当担保人满足上述条件后,就可以行使追偿权。具体的追偿方式可以先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替其支付的款项。如果协商不成,担保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担保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担保合同、还款凭证等,以证明自己已经承担了保证责任。 综上所述,担保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对债务人是有追偿权的,并且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行使这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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