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追缴公积金是否有期限?
我前段时间从公司离职了,发现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没给我交公积金。现在我想让公司补缴,不知道离职后追缴公积金有没有时间限制。我很担心超过一定时间就不能要求公司补缴了,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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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追缴公积金是否有期限,这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公积金全称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其法定义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来约束离职员工追缴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意味着,只要单位存在欠缴、少缴公积金的情况,职工随时都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旦核实情况属实,会责令单位限期缴存。如果单位不按照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过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欠缴公积金的事实。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 总之,离职后追缴公积金理论上没有时间限制,但建议您发现问题后尽早维权,以避免因时间过长导致证据收集困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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