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了能否让前公司补交公积金?

我之前从一家公司离职了,最近才发现在职期间公司没给我交公积金。我想知道,现在我已经离职了,还能不能要求前公司给我补交公积金呢?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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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离职后是有可能要求前公司补交公积金的。公积金,简单来说,就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这是职工的一项重要权益。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该条例第三十八条还明确指出,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如果前公司在你在职期间没有按照规定为你缴存公积金,你有权利要求其进行补交。 你可以先和前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说明情况并要求补缴。若协商不成,你可以携带能够证明你和前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收入的相关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前往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展开调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会责令前公司限期补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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