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走哪些程序?


起诉离婚主要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首先是起诉阶段。这一步就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者要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里得写清楚自己的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孩子抚养权归谁等,还要说明起诉离婚的理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诉讼离婚程序也就正式开启了。 接下来是审理阶段,这个阶段又分为三个小阶段: 一是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会在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副本的15日内要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会仔细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法院会更换,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参加诉讼,也会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二是调解。法院受理离婚案后,会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目的是让大家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者和好的协议。要是达成和好协议,法院一般把协议记录存卷,不发调解书;要是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这个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三是开庭审理。要是调解不成,法院就会进行开庭审理。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时,书记员先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接着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进入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然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再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一次调解,调解不成后就会宣判。宣判都是公开进行的。当庭宣判的,会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就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到这里就结束了。要是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诉讼程序。 相关概念: 诉讼保全:简单说就是为了保证将来判决能得以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先行给付:就是在判决作出前,法院裁定一方当事人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 上诉:就是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