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监护人身份给未成年人办的卡能查得到吗?


在探讨用监护人身份给未成年人办的卡是否能被查到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的查询主体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首先,如果是监护人本人,其查询用自己身份为未成年人办理的银行卡相关信息通常是被允许的。因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财产有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这意味着监护人有权对被监护人的财产情况进行了解和管理,所以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如银行柜台、网上银行等方式查询该银行卡的相关信息。 然而,如果是除监护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想要查询这张银行卡信息,通常是不可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有严格的保密义务,需要保护客户的隐私和账户信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他人无法随意查询该银行卡信息。 另外,如果是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在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查询这张银行卡信息的。例如在涉及刑事案件侦查、民事案件执行等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出查询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综上所述,用监护人身份给未成年人办的卡能否被查到,要根据查询主体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监护人本人在合理范围内可以查询,其他个人一般不能随意查询,而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在依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