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会涉及挪用资金罪?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听说了挪用资金罪这个罪名,有点担心自己在工作中一不小心涉及到。想具体了解下到底哪些人会涉及挪用资金罪,这样心里也有个底,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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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也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几类人员: 首先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人在公司中处于比较重要的管理监督位置,他们如果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就可能涉及挪用资金罪。 其次是上述公司除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比如公司的财务人员,掌管着公司资金的收支,如果其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事务,像拿去还自己的房贷、车贷等,就可能构成该罪。 再者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像集体企业职工、外商企业职工、合资企业职工、事业单位职工等。只要是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都有可能涉及挪用资金罪。 依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就构成挪用资金罪。 相关概念: 挪用资金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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