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财务人员工作失职未交社保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是公司的财务人员,之前因为工作疏忽,有几个月没给部分员工交社保。现在员工发现了,要求补缴。我很担心,想知道这种因为我工作失职没交社保的情况,我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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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财务人员工作失职未交社保是否承担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社保缴纳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的责任主体主要是用人单位。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讲,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 当财务人员因为工作失职未交社保时,一般情况下,直接的补缴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公司需要按照规定为员工补缴社保费用,并且可能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然而,财务人员可能会因为失职对公司承担一定的内部责任。如果公司有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财务人员违反了这些规定导致未交社保,公司可以依据内部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比如警告、扣减绩效奖金等。如果失职行为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财务人员进行赔偿。比如因为滞纳金的产生增加了公司的成本,公司可以要求财务人员承担这部分额外费用。 总之,财务人员工作失职未交社保,虽然社保补缴的直接责任在用人单位,但财务人员可能要承担公司内部的管理责任和可能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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