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拘留是否可以办理拒执罪?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欠我钱,法院判决后他就是不还钱,我申请强制执行,可执行过程中他没被拘留。我就想知道,这种没被拘留的情况,能不能以拒执罪来处理他呢?我不太懂法律,就怕错过了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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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拒执罪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不拘留是否可以办理拒执罪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拒执罪。拒执罪,全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的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从法律规定来看,拘留并非办理拒执罪的必要前置条件。只要行为人存在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且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就可以被认定构成拒执罪。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等。 也就是说,即便没有对行为人进行拘留,但只要其行为符合上述“情节严重”的情形,司法机关依然可以依法追究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是否对行为人采取拘留措施,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而判断是否构成拒执罪,关键在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而不是是否经过了拘留这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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