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不尽义务还能继承吗?
我家亲戚里有个法定继承人,平时对被继承人不管不顾,没尽什么赡养义务。现在被继承人去世了,这人却跑出来要继承遗产。我就想知道,像他这样不尽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到底还能不能继承遗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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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法定继承人不尽义务的情况下,依然有可能继承遗产,但具体情况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判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然而,对于那些不尽义务的法定继承人,法律也有相应的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也就是说,如果法定继承人有能力和条件尽义务却不尽,在分配遗产时,其他继承人可以向法院主张让其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如继承人不尽义务的程度、被继承人的生活依赖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不过,如果该法定继承人虽然没有尽到主要义务,但有证据证明其存在客观上无法尽义务的情况,比如因重大疾病、被限制人身自由等原因无法履行扶养义务,那么法院在判决时也会酌情考虑。此外,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遗嘱,明确将遗产留给该不尽义务的法定继承人,那么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该继承人可以按照遗嘱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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