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辆交警队没处理好能否开走?
我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车被交警队扣下了。现在事情还没处理完,我着急用车,想知道在交警队没处理好肇事相关事宜的情况下,我能不能把车开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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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在交警队未处理好相关事宜时能否开走,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交警扣车的目的。交警扣车主要是为了收集证据、检验鉴定等工作。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也就是说,交警扣车是有法律依据的,是为了保障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一般情况下,如果事故还在调查、检验鉴定过程中,车辆是不能开走的。例如,交警需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碰撞痕迹等进行检验鉴定,以确定事故责任。在检验鉴定结论未出具之前,车辆通常会被暂扣。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当检验鉴定完成后,交警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如果此时事故还未完全处理好,比如双方就赔偿问题还未达成一致,但只要检验鉴定等程序已经完成,当事人是可以开走车辆的。 不过,如果当事人涉嫌犯罪,需要对车辆进行进一步调查或者作为证据使用,那么车辆可能会被继续扣留,直到案件处理完毕。此外,如果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如未缴纳罚款、未年检等,也可能会影响车辆的领取。 综上所述,肇事车辆在交警队没处理好时能否开走,关键在于检验鉴定等程序是否完成。如果完成了,即使事故整体还未处理好,通常也可以开走车辆;如果检验鉴定等工作还在进行中,车辆一般不能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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