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需要先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赔偿不是先做伤残鉴定。首先要明确,工伤赔偿涉及到几个重要的法律程序,其中工伤认定是第一步。 工伤认定,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范畴。只有被认定为工伤,后续的赔偿等一系列事情才有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当工伤性质得到确认后,如果职工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了,并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这时候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伤残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可以确定工伤的伤残等级,这对于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非常关键。 所以,总结一下流程就是先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符合条件的再进行伤残鉴定,最后根据伤残鉴定结果来确定工伤赔偿金额。如果不先进行工伤认定,直接做伤残鉴定,可能会导致鉴定结果不被认可,影响后续的赔偿权益。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