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按照全额工资来进行的吗?


在探讨工伤赔偿是否为全额工资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的经济补偿。而“全额工资”通常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出勤情况下,所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中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与全额工资存在密切联系。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可以理解为,员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的全额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也就是说,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可以拿到全额工资。 不过,停工留薪期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除了停工留薪期工资外,工伤赔偿还包括其他项目,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这些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并不完全等同于全额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伤残等级,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倍数来计算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中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原则上是全额工资,但其他赔偿项目并非都按照全额工资来计算。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需要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如果在工伤赔偿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