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工伤认定后该如何进行赔偿?


拿到工伤认定后,赔偿的情况要分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来看。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 - 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 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且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更多。像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经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 。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不管需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有的工伤赔偿项目都由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般来说,在拿到工伤认定后,病情初步稳定,要携带工伤认定书、病史资料以及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确定了伤残等级,才能准确计算赔偿金额并主张赔偿。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