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到人当时说没事,日后还能追究责任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当时对方说没事,我就没再管。但过了几天,对方又找到我,说身体不舒服要我赔偿。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对方还有权利追究我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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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撞到人后,即便当时对方表示没事,日后仍然存在追究责任的可能性。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涉及到民事侵权责任和当事人的权利主张。民事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撞人者存在过错,导致对方人身受到损害,就可能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只要撞人者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并且该过错行为导致了对方的损害,那么撞人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虽然当时对方说没事,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其放弃了日后追究责任的权利。因为有些伤害可能当时并未显现出来,而是在之后的一段时间才表现出症状。例如,一些内伤可能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会被发现。只要对方能够证明伤害是由此次事故造成的,并且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就可以追究撞人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只要在诉讼时效内,对方都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撞人者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撞人者能够证明对方的伤害并非由此次事故造成,或者对方明确以书面等形式表示放弃追究责任,那么对方日后再追究责任可能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总之,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追究责任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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