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退房可以退还定金吗


购房者退房时定金是否可以退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如果双方按约履行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要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毁约退房,比如购房者突然不想买了,这种情况下属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购房者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还的。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买卖合同的,例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使得房屋建设无法继续从而无法签订合同,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且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像买卖双方对房屋交付时间等关键条款无法协商一致,这种情况下定金可以退回。 还有,如果是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比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卖房,那么售房者属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相关概念: 定金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定金时才成立生效。 违约定金:交付定金的当事人若不履行债务,接受定金的当事人可以予以没收的定金。 立约定金:也称为订约定金,是为担保合同订立而设立的定金。 成约定金: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 解约定金:用以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