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赠与后还能不能收回呢?
我之前把自己名下一套房子赠与了亲戚,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我想把这套房子收回来。不知道在法律上,房子赠与后还能不能收回,我该怎么做才能收回房子,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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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房子赠与后是否能收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房子赠与在完成过户登记后,产权就转移给了受赠人。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房子还没过户,赠与人通常可以反悔,撤销赠与。 不过,要是房子已经过户,在特定情形下赠与人也能收回。《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所以,如果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即使房子已经赠与并过户,赠与人或其相关权利人仍有可能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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