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可以给别人做担保吗?
我名下有套房子,朋友最近想找我帮忙给他的一笔借款做担保。我打算用这套房子抵押给他的借款做担保,可又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不知道法律允不允许房屋抵押给别人做担保,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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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是可以给别人做担保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所谓房屋抵押担保,就是指抵押人(也就是提供房屋的一方)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接受担保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被担保债务的权利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屋的价款优先受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可以抵押。房屋属于建筑物的范畴,因此只要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该房屋,就能够将其用于抵押担保。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不过,用房屋抵押给别人做担保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方面,抵押人对房屋必须拥有合法的产权,也就是说该房屋必须是抵押人有权处置的,不能存在产权纠纷。如果房屋处于共有状态,那么需要经过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才能进行抵押。另一方面,办理房屋抵押担保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所以,只有办理了抵押登记,债权人的抵押权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决定用房屋为别人做抵押担保,还需要考虑到可能面临的风险。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有权对抵押的房屋进行处置。因此,在提供担保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谨慎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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