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卖方死亡没过户还能过户吗?


房屋卖方死亡没过户,通常情况下是能过户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在这种情况中,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一个是合同的效力,另一个是物权的转移。当您和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相应款项后,这个合同就依法成立并生效了,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虽然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转移要件,也就是过户之后房屋才真正属于您,但卖方死亡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卖方死亡后,其继承人就继承了他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您完成房屋的过户手续。 具体的过户流程如下:首先,需要确定卖方的合法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确定好继承人后,您需要和这些继承人进行协商。如果继承人愿意配合,那么可以一起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一般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卖方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 要是继承人不配合过户,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人履行合同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合同有效,通常会判决继承人配合过户。在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后,即便继承人仍然不配合,您也可以凭借法院的判决书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