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居住权的房屋可以卖吗
我最近在考虑卖房,不过我的房子之前给别人设定了居住权。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把房子卖掉啊?要是能卖的话,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心里挺纠结的,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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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居住权的房屋是可以卖的。首先来解释一下居住权,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而房屋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从所有权角度讲,即使房子设定了居住权,所有权人依然可以卖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可以买卖,但在居住权期限内,房屋买卖不影响居住权的效力。并且,卖方要告知买方房屋设立居住权的事实。也就是说,当你卖掉设定居住权的房屋后,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权期限内,依然能按照原来的约定占有、使用该房屋,新买主不能赶走居住权人。 举个例子,老张把自己的一套房子给老李设定了20年的居住权,之后老张又把房子卖给了老王。那么在这20年里,老李依旧可以住在房子里,老王不能因为自己买了房子就不让老李住。 这样规定是为了保护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其居住权益不受房屋产权变动的影响。所以,如果要卖设定居住权的房屋,一定要提前和买方说清楚情况,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相关概念: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他物权。通俗说,就是非所有权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用、收益别人的东西的权利。 居住权: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用来满足生活居住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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