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卖吗?房东是否有居住权?
我看中了一套房子准备购买,但后来了解到这房子设有居住权。我就很困惑,这种有居住权的房子到底能不能正常买卖呀?还有房东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居住权呢?我想清楚了解相关规定,避免后续出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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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居住权的房子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房屋的全部或部分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的目的在于保障特定人的居住需求。 虽然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可以出售设有居住权的房屋,但在出售时,卖方必须向买方明确说明该房屋设有居住权这一事实。这是因为居住权人的权益在房屋交易时仍然会受到法律保护。 关于房东是否有居住权,这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房东在设立居住权时,将自己设定为居住权人,那么房东就有居住权;如果没有这样的设定,房东仅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在出售房屋后,若不存在其他居住权设定情况,一般就不再享有居住权。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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