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公的医疗社保能否共享给老婆抵税?

我老公有医疗社保,我自己没有。最近听说医疗费用能抵税,我就想问问,他的医疗社保能不能共享给我用来抵税啊?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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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里,关于医疗费用抵税有明确的要求。这里所说的医疗费用抵税,其实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老公的医疗社保本身是不能直接“共享”给老婆用于抵税的。不过,如果老婆发生了符合规定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在满足上述扣除条件的情况下,这些费用既可以由老婆自己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由老公来扣除。也就是说,费用的扣除主体可以是本人或者配偶,但不是直接共享社保来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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