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时该怎么说?


在起诉离婚开庭时,发言是一个重要环节,以下为您提供一些发言的要点及依据。 首先是开场陈述。您要清晰表明自己的诉讼请求,也就是希望法院判决离婚,同时可以提及关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比如,您可以说“我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决我和被告离婚,孩子归我抚养,被告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这一环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开庭陈述就是对诉讼请求的再次明确表达。 接着阐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要围绕夫妻感情破裂这一核心进行讲述。您可以列举一些具体的事例,像双方长期分居、经常发生争吵、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况。例如“我们已经分居两年了,在这期间双方没有任何共同生活的情形,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些事实和理由就是支撑您离婚诉求的关键。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您要说明自己主张抚养权的优势。比如您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给予孩子更好的教育和生活条件等。同时,也要考虑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达到一定年龄)。法律依据同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财产分割方面,要明确指出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并说明您主张的分割方式。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后,在庭审过程中要注意语言文明、条理清晰,尊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如果对方提出观点和证据,您要冷静回应,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