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应该怎么说?


在起诉离婚时,所说的内容至关重要,关乎着离婚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首先,要围绕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个核心要点来陈述。先明确阐述婚姻关系现状,比如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彼此之间缺乏沟通交流,像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都没有正常的交流互动,这可以表明夫妻感情已经出现了严重问题。 其次,列举导致感情破裂的具体事实。比如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经常对另一方进行身体上的殴打或者言语上的辱骂,给对方造成了身心伤害;或者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严重影响了家庭的正常生活和另一方的生活质量;又或者一方存在出轨行为,给对方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创伤。 再者,提及双方在婚姻生活中曾多次尝试调解,但都没有取得成效。比如双方父母、亲友曾帮忙调解,可夫妻之间的矛盾依然无法解决,以此说明这段婚姻已经无法继续维持下去。 同时,陈述过程中要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分居的证据可以是租房合同、能证明分居时间和状态的聊天记录;对方有恶习的证据,像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的记录、吸毒的医院诊断证明;出轨的证据可以是出轨方与第三者的聊天截图、亲密照片等。 另外,在法庭上除了说清感情破裂相关事宜,还需要说明财产分割的依据和要求,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像房产、车辆、存款等,以及自己认为各自应得的份额,并提供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证据。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要表明自己抚养子女的意愿和能力,例如自身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给予孩子的教育资源等,同时也要适当提及对子女意愿和利益的考虑。 在陈述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客观,避免过于情绪化的表达,要用事实和证据说话,增强可信度和说服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这种破裂是实质性的、不可挽回的。 调解无效: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经过各种方式的调解,夫妻双方仍然无法达成一致,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就属于调解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