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起诉我,我可以一直上诉吗?
别人把我起诉了,一审我败诉了,我不服判决想上诉。但我担心上诉之后还是败诉,想知道能不能一直上诉下去,直到得到我满意的结果为止。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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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并不能一直上诉。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具体来说,当别人起诉你,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你对这个判决结果不服,你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也就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此时你就不能再上诉了。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你在二审败诉后就没有其他救济途径了。如果你认为终审判决、裁定有错误,可以通过申请再审来尝试改变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需要有法定的事由,比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而且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所以,虽然不能一直上诉,但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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