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被打,已经报警了,还能要求工伤认定吗?
我在上班时被人打了,已经报了警。现在担心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不知道工伤认定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想了解在这种已经报警处理的情况下,是否还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格,以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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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被打且已报警,是否能要求工伤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明确工伤的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也就是说,必须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例如,员工在正常工作过程中,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或者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遭到他人的暴力攻击,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如果是因为个人之间的私人恩怨、纠纷等与工作无关的原因在上班时间被打,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比如,员工之间因为生活琐事在工作场所发生打斗,这种就不属于工伤范畴。 在满足工伤认定条件的情况下,具体的申报流程如下:当行为人在正常上班期间因履行职务而遭受人身侵犯,经过当地警察局公正仲裁圆满解决之后,依然具备申请雇主申报工伤并依照工伤保险规章制度予以抚恤补偿的权利。若雇主未能及时进行申报,行为人有权以个人名义在一年内向社会保障部门自主申报。在提出工伤申报之时,需附上相应的证据资料,比如劳动合同书、医院诊疗记录、X光片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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