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后对方不给钱可以报警吗?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申请了强制执行,可对方就是不给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报警,报警有没有用,会不会受理,该怎么解决对方不给钱这个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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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然拒绝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时,是可以考虑报警的。不过在此之前,先给你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和程序。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在强制执行阶段,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报警是一种途径,因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有职责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侦查。当你报警时,需要向警方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比如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的证据。 除了报警之外,你也可以向执行法院反映情况。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法院还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综上所述,强制执行后对方不给钱是可以报警的,但报警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你可以综合运用各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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