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租房,我可以进行个税扣除吗?
我和配偶在不同城市工作,配偶租了房子,我这边没有租房相关支出。我想知道在申报个税扣除时,能不能用配偶租房的情况来进行个税扣除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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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概念。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的生活成本负担,在个人所得税计算时,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对其住房租金支出进行一定额度扣除的政策。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话,能少交一部分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而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则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回到您的情况,如果您和配偶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并且您在自己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那么您和配偶可以分别按照规定标准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您配偶可以扣除她租房的支出,您若也有符合条件的租房支出也能扣除;若您没有租房支出就无法享受该扣除。但如果您和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那就只能由一方来扣除住房租金,通常是谁签订的租房合同,就由谁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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