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欺骗签了自愿离职协议,还能拿到补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公司通过一些手段欺骗我签了自愿离职协议,现在我感觉很委屈。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是否还有权利拿到补偿,具体该怎么去争取补偿,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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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公司欺骗签了自愿离职协议,是有希望获得补偿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自愿离职”通常指的是劳动者基于自身意愿,主动提出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公司通过欺骗手段使劳动者签订自愿离职协议,这就违背了劳动合同签订应遵循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雇主选择与劳动者解除劳务关系,则需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金。赔偿金额是根据劳动者在该公司服务过的时间长度来决定的,具体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基本月薪作为报酬;任职6个月至12个月之间的,按照一整年计算;工作不到半年的,获得半个月的基本月薪作为经济赔偿。 在实际操作中,你有权要求公司提供证据来证明离职的真实原因。如果公司无法证明离职原因的合法性,你就有权要求赔偿金。另外,如果在签订时你有录音等证据,能证明是自己被诱导、欺骗、胁迫签订的,也对争取补偿非常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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