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三年了现在还能鉴定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当时没太在意,也没去做鉴定。现在三年过去了,身体还是有些不舒服,担心是工伤留下的问题。我想问问,工 伤都过去三年了,现在还能不能去做工伤鉴定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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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对劳动者因工伤导致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它对于受伤劳动者获得应有的赔偿和保障非常重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单位要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申请,职工自己要在1年内申请。你工伤已经过去三年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通常是超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不过,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若存在这些情形,你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尝试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