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当天辞职当天走,可以结工资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但一直没签合同,现在想当天辞职当天走,不知道能不能拿到当天的工资。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内容,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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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当天辞职当天走,通常是可以结算工资的,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就应当结清工资。 其次,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很多,例如工作证、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 再次,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了要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于双倍工资的性质,一种观点认为其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因为双倍工资数额的产生依托于劳动者当月的劳动报酬数额,且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与劳动报酬的发放周期一致;另一种观点认为其属于赔偿金性质,因为双倍工资的产生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劳动付出没有关系,是法律对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赔偿责任。 若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15个自然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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