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我在试用期工作了一段时间,现在想离职,但不确定能不能直接走。担心直接走会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又怕按正常流程太麻烦。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试用期可以直接走,相关的流程和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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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试用期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直接走人,除非用人单位存在法定的过错情形。 首先,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虽然劳动者享有一定的辞职权利,但也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如果想要在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例如,劳动者可以在提交离职申请后的第三天离开公司,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出勤情况正常发放工资。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则可以直接走人。这些情形包括:(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也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没有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直接走人,且用人单位不存在上述过错情形,那么劳动者的行为属于违法离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能需要承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比如用人单位为招聘该劳动者而产生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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