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直接走?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想离职,不知道能不能直接走,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还有就是如果直接走了能不能要求公司给些补偿,想了解下具体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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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否可以直接走,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讲,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劳动者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就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离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对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一种保护,让用人单位有时间做好人员安排和工作交接等事宜。例如,在一些工厂中,如果工人突然离职,可能会导致生产线上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给企业带来损失。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比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直接走人。因为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直接走人。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有权利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利益。 总之,不签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意直接走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同时,劳动者在维护自己权益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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