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直接离职?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但一直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想离职,又担心直接走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比如拿不到工资或者被追究责任之类的。我就想知道这种没签合同的情况下,到底能不能直接离职,有没有相关法律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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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直接离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例如,小明在A公司工作了3个月,公司一直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小明可以直接离职。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其次,如果未超过一个月,一般不可以直接离职。若劳动者是试用期的员工,需要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如果是正式员工,则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比如,小李刚到B公司上班半个月,还未签订劳动合同,此时他若想离职,需要按照试用期的规定提前三日通知单位。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定的违法情形,如采用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劳动者可以直接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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