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签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离职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但一直没和公司签合同。现在我想离职,不知道能不能直接走。我担心直接走会有法律风险,也怕拿不到应得的工资。所以想了解下这种没签合同的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离职事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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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签能否直接离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如果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劳动者不可以直接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这种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离职事宜,或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若劳动者提交书面通知后,用人单位不批,劳动者自提交离职申请三十日后,可正常离职。例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3个月但一直没签合同,公司也没有过错,此时小李若要离职,就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可以直接离职。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例如,小王所在的公司经常要求员工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这种情况下小王就可以直接离职。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即使没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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